龙圩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龙圩区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,2013年6月成立。位于梧州市城区西南部,距梧州主城区13公里。地理坐标中心位置为东经111°25’,北纬23°41’。东毗广东省肇庆市和万秀区,南连岑溪市,西接藤县,北与长洲区和万秀区接壤。2014年,龙圩区总面积982.9平方公里;龙圩区辖4个镇。2015年,龙圩区总人口30.7万人,2015年,龙圩区总人口30.7万人。境内有李济深故居、冠盖总庙、粤东会馆等名胜古迹。2015年上半年,龙圩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6.73亿元,比2014年同期增长9.8%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.9亿元,比2014年同期增长21.6%,第三产业增加值17.7亿元,比2014年同期增长15%。龙圩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城区西南部,2013年3月成立为梧州市新成立的市辖区。龙圩区前身为苍梧县的县城,距梧州主城区13千米。地理坐标中心位置为东经111°25’,北纬23°41’。龙圩区东毗广东省肇庆市和万秀区城区,南连岑溪市,西接藤县,北与长洲区和万秀区接壤。总面积982.9平方千米。